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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调查360上海广告总代理、科勒,市场监管部门:查实后将依法严处

发布时间:2021-03-16 17:05:56来源:
202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偷脸”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至少涉及注册在上海的5家企业。对于这些企业,上海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连夜开展调查。
 
3月16日,截至记者发稿时,调查仍在进行中。监管部门表示,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查处。
 
同时,针对涉及外省市相关涉案主体的案件,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省市执法部门予以彻查。
 
连夜调查360搜索上海总代理
 
“套户”“加空格”也逃不了监管
 
2021年央视“3·15”晚会揭秘360搜索医药广告造假链条,UC浏览器涉及为无资质公司投虚假医药广告。3月15日深夜,上海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已第一时间进驻360搜索上海总代理公司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调查,企业负责人在场接受调查。上海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检查企业的相关资料,并对企业办公电脑展开检查。执法人员不仅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曝光内容作出说明,还要求该代理公司提供主要客户的名单、合同及广告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南翔所执法人员刘敏表示,针对央视报道的UC和360平台发布的减肥、降血糖等广告内容涉嫌违法,涉案当事人通过套户或其他加空格等变通方法逃避监管代理广告的行为涉嫌违法。我们将对相关广告活动主体开展调查,查实后依据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同时,涉案主体还涉及全国相关省市,我们将会同相关省市执法部门予以彻查。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强调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医疗、药品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那么在严打之下,这些广告是如何绕开监管,正常投放的呢?
 
经央视记者调查,由于监管严格,宣传治疗效果的食品广告不能直接进行投放,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经营者通过“转换技巧”逃避监管:在网站一些有“患者自述”等内容的页面上故意留下一些所谓“老师”的微信号,吸引“粉丝”加微信后,再把普通食品包装成有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产品推销给他们。360广告代理公司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说:“在它的网站里面不能有任何品牌,不能有任何品牌推广,只有一个落地页、一个H5的页面。它就加微信、吸粉,加好微信之后,会把微信推给人去聊,聊完之后卖产品,是这样一个操作模式。”
 
经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表示,也可以用“套户”,即用别人的资质帮客户开通一个账户再交给客户,或将审核过但不再运营的闲置账户提供给客户,来发布违法广告。这些代理公司号称有大量的类似账户,随时应对被举报、查封的风险。
 
360方面第一时间发布了声明称,对涉事代理商及相关账号进行彻查。对违法违规行径,必将严肃处理,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360表示,平台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告代理商的监管,强化广告内容审核,切实履行平台责任。
 
UC浏览器方面表示,高度重视节目中所涉问题,为违规广告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众致歉,第一时间排查下架违规广告内容,并迅速成立全网排查专项团队,加强对广告投放的事前审核和事中巡查。
 
科勒卫浴承认购买“偷脸”服务
 
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
 
因在经营场所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未经消费者同意,抓取其包括性别、年龄在内的个人信息,上海的科勒卫浴和悠络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3·15晚会点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注册地在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工业园区江场三路158号。
 
上海悠络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7日,注册资本7946万元,注册地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888号6幢。
 
问题曝光后,静安区市场监管局、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等监管部门立即派人员前往辖区内的相关企业注册地开展调查。
 
3月15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经市北高新园区市场监管所初步调查,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代表承认,其在上海的科勒卫浴门店安装了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用来捕捉、记录人脸信息,进而分析出哪些顾客去哪家店、去了几次等信息,以便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但相关信息严控在内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使用。静安区市场监管部门上门调查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科勒方面是相关服务的购买方,同样注册在上海的悠络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为相关服务的供应商。据报道,该公司至少为上百家4S店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捕捉顾客人脸信息时,未告知顾客、未经过顾客同意。
 
对于悠络客公司的调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仍在进行中,暂未公布进一步的细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推荐性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包括个人基因、指纹、声纹、掌纹、耳廓、虹膜、面部识别特征等,属于个人敏感信息。这类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该标准还明确,收集个人敏感信息前,应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并应确保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是其在完全知情的基础上自主给出的、具体的、清晰明确的意愿表示。
 
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国家推荐性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相关内容
 
显然,科勒卫浴门店的行为不符合上述标准。但该标准非强制性标准,更不是法律法规,所以经营者无强制执行的义务。
 
那么现有的法律法规可否规制上述行为呢?
 
有市场监管人士认为,目前阶段,是否对当事人的相关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以及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处罚,还要结合进一步的调查才能判断。
 
在行政处罚的范畴内,监管部门可以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为由,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也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具体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机关还应当将违法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
 
法律人士建议,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集体公益诉讼等途径,向侵犯他们个人合法权益的当事人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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